有一段時期台大(有些科系)也有夜間部。所以我就發明了一個名詞叫做台大「晨間部」,這些同學就是早上來台大校園運動的人。我聽從父親的訓誨:「運動治百病」,而進入台大「晨間部」,有四十年了。從一開始就是「慢跑科」我的學階也由「小學生」,一直升到「博士班」。
在後期二十年中,我每天慢跑一個小時,將近10公里,風雨無阻。(大風雨天,整個操場只有我一人,不能不得意!)這樣子當然給我很大的好處,自己覺得很健康。台大每年的「校園馬拉松」從開始參加時的七公里,居然是慢慢減少到只剩五公里,我是越參加越看不起。
可是我終於理解到應該「轉科系」了;我優秀的學長,如江教授、劉教授,四五年前,都已經改為「走路科」。我兩三年前,發現膝蓋也有些問題,醫生說:「跑」比「走」總是受力大得多,就不要再跑,改為走路好了。
恰恰這個時候,在「走路科」中,出現了一個「分組」:「愛行者健走」。AHa!這就是我所要的!兩根健走杖有助於平衡,這大概是很顯然的,但是我覺得另外一個好處是:不知不覺之間,走路的節奏會很均勻,而且比通常的(無杖)走路會快一些,「很輕 鬆的快」!終於我的愛行者健走成了日常的習慣了:我連去教室上課都愛行者健走!
騎鐵馬固然快得多,但是健走的運動量會大一些。(另外一個很好笑但是很實際的理由是:我發現在台大校園,要停放鐵馬已經是一個小麻煩了。)我認為;持健走杖,不論是公車或捷運都同樣方便。只是要改用背包,不可以手裡拿東西,這只是習慣的問題。
幾個月前,去參加功文基金會的董事會,我同樣是持健走杖上公車去會議。大家都看到我的健走 。會議中,老董事長堅決交棒了。回來之後,我靈機一動,馬上送去兩副,附了短簡告訴(差不多是我甥女的)新董事長:「你是很孝順的孩子。孝順的要點是讓父母親很健康。這並不很容易。但是也不難!父母親是八十上下了, 應該把他們當作小朋友來『騙』。讓他們每天都到附近的公園去愛行者健走。你先設立一個小目標,例如兩公里,那麼,第一天,只要讓他們走個(最少)五百公尺就夠了。於是每天增加一百或兩百公尺。達到目標之後就維持在那個運動量。(整個原則是「慢慢 地增加」,但是「只增不減」。)等這樣維持了幾個月之後,再「進 階」設定一個更高的目標,例如改為三公里。你一定能順利地騙好爸爸媽媽!因為你是一個很優秀的教育工作者。」
(編者註:作者是台灣大學數學系名譽教授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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